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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公寓及集体宿舍2016年第1批合格租住申请者的公示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6-01-12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修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修订)》(沪交医资[2011]3号)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职工公寓及集体宿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沪交医资[2011]8号)的有关规定,医学院房屋资源调配委员会于2016年1月11日对2016年第1批新申请者的租住条件进行了会签审核。

现将符合租住条件的2015年第2批新申请者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至1月15日。 

一、    新申请租住教职工公寓

序号

姓名

部门

原籍

94

许  艳

生化系

江苏省建湖县

95

屠  俊

生化系

湖北省襄阳市

96

彭  程

免疫所

湖北省广济县

 

三、申请延期

序号

姓名

部门

类型

原27

廖月玲

基础医学院

集体宿舍

原33

苏  艳

财务处

集体宿舍

原49

李从红

护理学院

教职工公寓

原11

左进波

医院管理处

教职工公寓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教职工租住管理监督委员会或房屋资源调配委员会反映。

 

联系方式:教职工租住管理监督委员会(委托工会):63846590—776330

              房屋资源调配委员会(委托资产管理处):63846590—776297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房屋资源调配委员会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