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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指南

作者:浏览量:时间:2021-09-01

户籍迁出

 

户口迁往外省市的毕业生,请在离校系统登记准确完整的户口迁往地址,同时上传清晰的本人身份证正面图片,由武保处统一到淮海中路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本人在离校网上看到“已迁出”状态时到武保处领取《户口迁移证》。

 

户口市内迁移的毕业生,请在离校系统登记准确完整的户口迁往地址,同时上传清晰的本人身份证正面图片。因获批落户上海市的毕业生,还需上传《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口的通知》第二联(黄联单);因升学将户口迁往上海市其他高校的毕业生,还需上传上传录取通知书或网上录取信息截屏。在离校网上看到“已迁出”状态时到武保处领取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注:上海市市内户口迁移不开具《户口迁移证》,以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加盖保卫处公章代替。

 


户籍迁入


一、新生报道后,凭以下三份材料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1.外省户口的同学:户口迁移证(经淮海中路派出所拍照处标记)

上海集体户口的同学: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加盖原保管单位印章)

2.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一律按要求复印在武保处提供的A4模板上(迎新系统下载),并填写本人学历、身高、血型、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已婚者须注明配偶姓名等信息)

3.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淮海中路派出所领取)

 

二、拍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照片时间:

户口迁入重庆南路227号的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淮海中路派出所拍照。拍照仅用于新生入户信息采集,制作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

 

三、新生提交入户手续材料,必须先行前往完成拍照,再按要求齐全三份材料,一并提交到科教楼(东2)一楼户政受理窗口,截止日期9月29日止。

 

四、医学院不要求新生必须办理入户手续,户口迁移由新生自主决定。若选择迁入学校集体户,相关材料交付必须在九月内提交完毕,在校就读期间不能将户口迁出,毕业后须及时将户口迁出。新生入户工作整体预计十月底完成,具体日期以校园网公告为准。入户过程中无法办理户籍相关手续,敬请谅解,感谢配合。

 

五、新生将户口迁入医学院,非特殊原因(遗失或者过期),原则上不制作新身份证,原证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