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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寒假安全工作特别告知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6-10-05

2016年寒假安全工作特别告知

 
各学院、部(处)、中心、部门:

  寒假将至,为确保医学院财产和广大师生员工安全,把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要求特别告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医学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的要求,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好本部门(单位)寒假期间的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二、寒假开始以前,各部门(单位)须开展防火防灾、食品卫生、消防治安交通和重点场所、部位通道等全面检查和安全教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并报武保处备案。要严格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实验过程的安全教育指导;强化实验室师生准入条件和实验室开放期间导(老)师的责任,规范配套使用各类实验防护设备和器材。

  三、寒假期间,各部门(单位)需要开展校园大型活动、基建维修等工作的,请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和武保处备案。医学院思南路和淡水路大门1月27日~2月17日暂时关闭,2月18日起再行开放。进出校园和楼宇的师生及外来人员请配合安保做好登记检查工作;出入校园车辆请遵守学院相关交通管理规定和制度办法;物品运出校门需凭物品携出证,并经安保核对无误后才能放行。

  四、各部门(单位)寒假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抢、防毒、防煤(燃)气中毒、防突发事件等安全保卫工作,下班时必须关闭门、窗、水、电、气,切断电源,火种消除;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专人负责;无人使用的房间应关闭各类设备、锁好门窗,同时派人定期查看;遇有突发情况或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武保处报告。

  五、寒假期间加强对学生园区、实验室、计算机室、教学楼、图书馆、网络中心、监控中心、临床技能实教中心、餐厅、体育馆、危险品仓库、变配电间、锅炉房、泵房、动科部、门诊部、财务处、档案馆等重点部位的监管和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内部管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禁违(规)章使用电器,严禁乱拉(接)电线,严禁将易燃易爆、易传染、易制毒物品带入学生宿舍、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严格各类危险物品的有效管控。严禁乱扔烟蒂,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职能部门须加强对留校师生员工的安全管理和教育,督查其严格遵守医教研、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法规。

  六、校内各施工单位须在寒假前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存在的各类隐患立即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并将安全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在寒假开始前书面报告武保处;寒假期间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按动用明火的规定向武保处提出申报,经武保处同意后备案施工。

  七、所有在医学院务工聘请的外来人员及校内各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由聘用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安全教育管理,统一审核收集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统一制作表格,表格登记内容包括聘用部门(施工单位)名称,外来(施工)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身份证号码、在学院的具体工作、住宿定点位置或地址;聘用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须在寒假开始或施工前将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登记表格送至武保处审核、备(案)查。

  八、师生员工在假期中注意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旅途中搭乘或使用合法的交通运输工具出行,不要去公共复杂场所和未开放的景点,尽量远离拥挤的人群,在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务必加强自我安全保护,留心随身财物,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假期中合理安排时间,注意劳逸结合,不要沉迷于网络游戏,不要参与迷信、邪教、赌博、传销以及其它非法活动;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尤其留神电信诈骗等各式各样的诈骗陷阱。

  九、各部门(单位)要特别密切关注、及时开展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的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做好防寒防冻、防滑防雾霾及各项安全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确保校园安全。

  寒假期间武保处值班电话:63850117 

  63846590×776254 776225 776352

  预祝全院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欢乐、文明祥和的寒假和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