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工作信息(含职称评审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栏目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2020年度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量:时间:2020-10-14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关于2020年度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交大医学院高教管理研究、思政系列及其他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医学院院本部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及附属医院专职辅导员

二、申报依据

1、高教管理研究系列依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高教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评议实施办法》(沪交医人[2016]24号)。

2、思政系列依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思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沪交医人[2017]18)

3、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学位及资历要求按《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属公办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891号)文件执行。

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试用期满后可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图书、工程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提供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毕业答辩论文除外,全文一般不少于1200字)。刊物必须有ISSNISBNCN刊号。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符合交大校部申报要求。

其他实行全国、市统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制度的各系列,需取得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人员,请认真研读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

2、所在部门负责人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相关复印件上加盖部门公章,填写申报表中的“部门考核意见”,并由相关党总支进行思想政治考核。思政系列的教学考核由学指委负责审核。

3、由部门统一报送至医学院人事处审核,提出评议推荐名单。

4、高教管理研究、思政系列、图书系列、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材料需提交交大校本部进行评议。

5、通过审核者,由医学院人事处提交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定。

四、相关材料要求

1、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2份,部门宣读表及思想政治考核表各1份。如需报送交大校本部评议的,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及各类代表性项目、成果、获奖证明复印件(原件须部门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3、“以考代评”系列的还需提交国家或上海市的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

 

五、时间安排

1019日之前,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报送高中初级职务申报材料。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处

二○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