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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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作者:浏览量:时间:2020-10-20

管理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一、管理岗位定义

    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分为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

二、管理岗位设置和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按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级至十级职员岗位。

2、 管理岗位占总岗位数的15%。其中六级及以上职员岗位数不超过管理岗位总数的35%;七级、八级职员岗位数与九级、十级职员岗位数按1:1配置。

3、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职的,应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的文件精神,医学院遵循从严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在确需兼任正处级实职(五级职员)及以上岗位中聘用“双肩挑”人员。

三、其它说明

(一)经批准实施“双肩挑”的人员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标准,自主申报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评聘,同时占用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二)六级及以下职员管理岗位

对六级职员及以下现有管理岗位人员工资走向有以下两种选择:(以下两种情况,除组织实职聘用岗位类别或岗位级别变更外,一经选择,不再变更。)

1、参与本次一次性专业技术岗位分级;

2、按照职员职级制进行聘级。晋升聘用后:

1)管理岗位人员职员晋升聘用后,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仍高于管理岗位职员职级岗位工资标准的,岗位工资按就高原则进入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但同时按其聘用的管理岗位套入相应的职员职级,按职员管理,今后通过职员职级的晋升,逐步纳入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轨道。

2)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与管理岗位职员职级工资持平的人员,保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直接套入相应的职员职级工资,按职员管理。

(三)首次管理岗位聘用暂缓实行职员职级晋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