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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培】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情况问答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3-04-25

根据国家医改方案的总体要求,2010年上海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日前,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就本市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意义、内容、相关政策等市民和医学生关心的问题作了解答。

    1、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什么意义?

    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学教育的特有阶段,是医学专业毕业生完成院校教育后,接受以提高临床技能为主的系统、规范的教育阶段,是医学生成长为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由之路。

    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利于为病人提供更优质、更均衡的医疗服务,有利于提高各级医疗机构临床医师的整体技术水平,有利于推进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均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国内和上海的一些医疗机构也已开展试点工作。

    本市市级医院“5+3”项目已开工,到2012年本市新建成的5所三级医院和提升的3所三级医院需要大量的人才储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周期为三年,第一批培训合格的住院医师将成为“5+3”项目的重要人力资源。

    上海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得到了卫生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卫生部希望上海先行先试,抓紧实施,为在全国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积累经验。

    2、上海是否有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基础?

    答:上海有较好的住院医师培训工作基础,本市目前共有五所本科医学院校和36家大学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可提供充分的优质临床教学资源,1988年以来,许多二、三级医院内部开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本市拥有一批较高素质的临床带教师资队伍,积累了丰富的临床带教和培训管理经验。2006年以来,本市开展面向全国招生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培养周期为三年,取得了明显效果。2009年,瑞金、中山等医院又相继开展了面向全国公开招录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为本市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作了有益探索。

    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上海贯彻落实国家医改方案的四项基础性工作之一。方案形成过程中,有关方面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研究起草了相关文件,探索建立在一个全市性的公共平台上“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在方案调研制订过程中,市有关部门多次听取了医学院校同学的意见,许多医学生为培训方案的制订完善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的招录有什么要求?

答:培训对象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三年。招录计划数根据本市卫生事业的发展和需要,结合医疗机构用人的实际需求测算,既能逐步满足医疗机构需求,也考虑到考核合格的培训对象基本的工作岗位安排。

    2010年招录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可相应减少培训时间,已有临床经历的可申请提前一年或二年参加结业综合考核。培训结束,考核合格者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期间,培训对象可以自主报考研究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录取后,培训自行终止。培训对象的招录按市有关工作要求参照培训医院原有的招录用工方式,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4、如何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对象实行人事管理?

    答:培训医院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培训对象的执业注册地点为培训医院,培训期限为合同期限,计算工龄。人事关系委托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培训结束后,合同自然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培训医院有哪些?

    答:经卫生部授权,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按照卫生部培训医院的标准评估认定培训医院,并对培训医院实行动态管理。目前拟认定培训医院39家。培训医院要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纳入医院发展规划,落实管理部门,并对培训工作给予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的执业注册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执业医师法》,试用期(培训)一年后,由培训医院负责申报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考试,通过者按期转正,并取得初级医师职称。培训对象在带教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资质允许的相应临床医疗工作。培训合格被用人单位录用后,不再另设试用期,执业注册地点变更为录用医院。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的待遇有哪些?

    答:在政府、培训医院、用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住院医师培训经费特别是培训待遇得到有效保障。培训对象的工资待遇和绩效奖励按照其学历和资历情况,参照其所在培训医院同类人员水平发放,同工同酬。培训期间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8、如何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进行考核?

    答:根据卫生部和本市统一的考核标准,培训对象出科考核由培训医院自行组织;结业综合考核由市里统一组织。考核结果作为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临床岗位聘任和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基本条件之一。凡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合格,取得初级医师职称,并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培训对象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