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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届毕业生校对生源信息的通知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5-09-24

 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对毕业生生源信息的要求,为保证就业信息统计之准确性和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学生党支部认真做好2016年毕业生生源的校对工作,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校对工作。

一、生源信息校对内容

学历、班级、学号、姓名、性别、专业名称、学制、入学日期、毕业日期、生源地、培养方式

二、生源信息校对流程

1、在校就业信息网(http://www.job.sjtu.edu.cn)首页点击【在校生>就业管理>生源信息核对】,用jAccount登入,进入学生基本信息界面。

2、核对各项信息,包括姓名、国籍、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生源地区、入学日期、学制、毕业日期、学历、培养方式、院系、专业、“计划内”标志、“退学”标志、“休学停学”标志、定向委培单位(限定向委培生)、手机、固定电话、电子邮箱。其它信息也请一一核对。

3、生源信息核对无误后,请点击【确认并提交】按钮将生源信息提交医学院审核(请于截止日期930日之前完成)。

三、生源信息修改流程

1、姓名、国籍、身份证号、入学日期、学制、毕业日期、学历、培养方式、院系、专业、退学和休学停学状态有误,请联系各临床医学院(本科长学制)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科教处(三年制研究生)查询。

2、生源地改为上海市,须到医学院学指委就业工作部门(4舍311室)修改,并出示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3、其余信息修改,可自行在就业信息网上进行,修改完毕后请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

四、关于生源地界定

对于本科毕业生,生源地为入学前的常住户口所在省、市、区名称;

对于硕士毕业和博士毕业研究生按下列二种情况处理:

1、如果本科、硕士、博士之间没有工作过,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名称;

2、如果本科或硕士毕业后工作过,生源地为工作期间常住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名称。

注意: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户口为临时(集体)户口,不属于常住户口,不作为生源地界定依据,学生毕业后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进沪审批或落户迁移手续。

五、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后,信息修改流程

姓名、国籍、身份证号、入学日期、学制、毕业日期、学历、培养方式、院系、专业、退学和休学停学状态有误,请先联系医学院研究生分院培养办修改。

生源地改为上海市,先将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提交至医学院就业工作部门。医学院就业工作部门修改后,须由本人提交户口簿复印件(第一页和个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原件至闵行学校就业中心学生服务窗口进行审核。

上述修改信息由学校就业中心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勘误申请(在线提交勘误信息并传真勘误信息确认表,每周四集中办理),经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审核通过后最终生效。

 

 

 

 

 

 

                                                医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