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临床医学院:
为激励我院本科生全面发展,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上海市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现就我院 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2022-2023学年可分配名额共40个。
2.上海市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2022-2023学年可分配名额共3个。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籍,且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
具体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严格不兼得;
6. 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含10%)。若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未在前10%但达到前30%(含30%),那么该生必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荣获重大奖项),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同时,需要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⑦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三、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和方法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评选程序为:
1.各临床医学院根据本通知修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评审操作办法,将操作办法及各临床医学院评审小组名单于9月13日前报医学院学生处备案。
2.医学院学生处根据各临床医学院本科生学生人数将名额直接分配到各临床医学院,各临床医学院根据分配到本单位的总名额进一步分配名额到各个年级,原则上应适当向高年级倾斜。
3.各临床医学院成立由院党委副书记或总支书记、教学工作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思政教师、教务员、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将有关精神传达给学生并严格按指定名额组织学生申报,由临床医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后在院内公示不少于 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医学院学生处。
4.医学院学生处汇总、审核后交医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处。
5.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医学院学生处会同财务处发放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由上海市学生资助中心直接汇款至学生银行卡账号。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1)9月9日,医学院学生处发布评审通知及名额。
(2)9月9日-9月20日,各临床医学院组织学生申请、评审,确定拟获评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并指导学生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并汇总《2022-2023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3)9月20日前,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本院系《申请审批表》(Excel版)汇总,以“学院名称+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汇总)”命名,发送至医学院学生处邮箱(xgb@shsmu.edu.cn);加盖院系公章的《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交至医学院学生处东四313室。
(4)9月25日前,医学院学生处进行材料审核、医学院级公示并组织召开医学院级奖助学金领导小组评审会进行审议。
(5)9月28日前,上报主管部门。
(6)主管部门反馈获评结果后,根据通知,医学院将学生审批表放入学生个人档案中,医学院学生处将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奖学金资金。
2.上海市奖学金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1)9月9日,学生处下达评审通知及名额。
(2)9月9日-9月20日,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并组织评审,院内公示。
(3)9月25日前,医学院学生处审核上报名单,召开医学院奖助学金领导小组评审会议审议。
(4)9月28日前,上报主管部门。。
(5)经上海市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奖学金奖在12月底由上海市学生资助中心直接汇款至学生银行卡账号。
在操作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咨询医学院学生处:
联 系 人:孙梦达
联系电话:63846590转776368
邮 箱:xgb@shsmu.edu.cn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
附件3.《2022-2023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院系打印用)
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3版样表)及填表说明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9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2023年9月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