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22-2023学年本科生优秀奖学金评定通知
各学院(系)、各临床医学院:
根据《医学院本科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沪交医学〔2017〕7号)的要求,正式启动2022-2023学年本科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 评定对象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全日制本科和长学制本科阶段注册学生(含港、澳、台学生)。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刻苦学习,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的,综合表现优良。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当学年度的本科学年奖学金评定:
1.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尚未解除者,或当学年受到各类纪律处分者。
2.当学年有一门或以上课程(含体育成绩)考核不及格或不能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者。
3.当学年有不诚信等不良记录者。
4.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休学、保留学籍除外)。
四、奖项设置
1.ABC奖:奖项设置A、B、C三个等级,每学年奖学金总名额占班级人数的30%,A、B、C等奖学金分别占班级人数的3%、7%、20%。
A等奖学金:奖励1800元
B等奖学金:奖励1200元
C等奖学金:奖励800元
2.单项奖:为鼓励医学生进步,医学院对未获学年奖学金的学生评发下列单项奖,单项奖只颁发奖金(每项30元),不颁发证书:
(1)进步奖:综合测评比上学年进步显著者(名额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5%)
(2)单科奖:凡有一门单科成绩总评优秀者(指成绩在全班前5%范围内)
五、评定程序
1.11月8日前,各院系组织班级辅导员及评议小组讨论,按照上一学年(2022-2023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确定初评获奖名单(登录教务系统进行评定),经由所在学院(系)负责人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医学院学生处(将获奖名单导入学工在线后,导出评定汇总名单,签字盖章),并提交纸质版当年度综合测评表;
2.11月23日前医学院审核并在医学院“学工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海交通大学。
3.上海交通大学审核后,颁发统一印制的“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证书”。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24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