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规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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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稿)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5-11-11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的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要求,坚决反对不良学风,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的要求,制定我校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充分认识高校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优良学风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能否营造一个优良学风环境,关系到学校的科学发展和教育事业的兴衰成败。全校师生医护员工要高度重视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我校的学风建设,要坚持教育和治理相结合,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建立并完善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学风建设工作体系,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奠定良好的学风基础。

 三、构建学风建设工作体系。学校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办公室。

主 任:张 

副主任:朱                陈红专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伟明  王秋华  王维克  刘燕刚

江志斌   杜朝辉  李昕荣  李建强  汪后继

贾金平         宏(文) 嵇绍岭 

学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挂靠人力资源处,办公室成员如下:

  任:王维克

副主任:(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伟明  杜朝辉  江志斌  刘燕刚   

 办公室负责与教育部学风建设办公室对接,落实文件要求,由学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完成如下工作:成立学风建设机构、建立不端行为“三公开、三落实”查处机制,开辟网上学风建设专栏、撰写学风建设年度报告以及学风建设办公室联系人等。

 各院系也要建立健全学风建设机构,负责所属师生的学风建设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负责本单位学风建设工作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医学院的工作体系由医学院另行制定。

 四、强化院系的主体责任。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各院系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学风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的第一责任人,应有专门领导分工负责学风建设。组织部要将学风建设纳入院系领导班子的考核,完善目标责任制,落实问责机制。各院系要将学风建设工作常规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教育宣传、制度建设、不端行为查处等完整的工作体系,实现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公开、三落实”。

 各院系和人力资源处、科研院、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学指委等要按年度撰写学风建设工作报告,报校学风建设办公室汇总后,由办公室统一发布学校的学风建设工作报告,并上报教育部。

 五、建立学术规范教育制度。坚持把教育作为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的基础。在师生中加强科学精神教育,注重发挥楷模的教育作用,强调学者的自律意识和自我道德养成。

 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对新进教师进行学术规范教育培训。由研究生院牵头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对新任导师和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教育。由教务处牵头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对高年级本科生进行学术规范教育。由学指委牵头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对新任班主进行学术规范教育。由宣传部负责建设并维护我校学风建设网站,大力宣传学校学风建设的先进典型。

 六、加强教师的科研诚信教育。各院系要把教师队伍学风建设作为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为实施重点。教师学风建设的重点任务是加强科研诚信。院系要对教师进行每年一轮的科研诚信教育,在教师年度考核中增加科研诚信的内容,建立科研诚信档案。教育引导教师热爱科学、追求真理、抵制投机取巧、粗制滥造、盲目追求数量不顾质量的浮躁风气和行为,把优良学风内化为自觉行动。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监督,认真审阅他们的实验记录和论文手稿,以严谨治学的精神和认真负责的作风感染教化学生,力争成为言传身教的榜样和教书育人的楷模。

 七、切实改进评价考核导向。尊重人才成长和学术发展规律,避免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各院系在考核评估中,要防止片面量化的倾向,加大质量和贡献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创新质量和贡献,院系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要体现重创新质量和贡献的导向,全面考察师德、教风、创新和贡献。要防止片面将学术成果、学术奖励和物质报酬、职务晋升挂钩的倾向。

 八、发挥学术道德委员会的作用。学校成立了学术委员会和学术道德委员会,以更加有效地加强学风建设。学术委员会和学术道德委员会要在学风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积极发挥重要作用。

 九、加强科学研究的过程管理。研究生院、教务处和科研院要建立实验原始记录和检查制度、学术成果公示制度、论文答辩前实验数据审查制度、毕业和离职研究材料上缴制度、论文投稿作者签名存留制度等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强化申报信息公开、异议材料复核、网上公示和接受投诉等制度,增加学术和科研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十、强化全方位监督和约束。坚持把监督作为加强学风和科研诚信的最好防腐剂。提倡同行监督、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发现或有正当理由怀疑他人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有责任进行投诉。强化行政监督,学风建设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行政监督职责,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学术不端投诉,要加强督察督办和具体指导,促使其得到公平公正有效的处理。

 十一、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相关部门要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重新修订完善我校的学风建设文件。科研院负责完善上海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人力资源处负责完善上海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和上海交通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研究生院负责完善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教务处负责完善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学业诚信规定等文件。学指委负责完善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十二、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风建设办公室将定期进行学风建设专项检查,如,学位论文抽检、考风考纪检查、科研项目抽检等。学校在学风建设网上定期公布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