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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关于申报“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作者:浏览量:时间:2021-01-26

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医学院相关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面上项目

  支持目标:加强上海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提升创新策源能力。

  执行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2019年度和2020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21年度暂停申请一年。

  

  专题二、原创探索项目

  支持目标: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提出学术新思想,开展风险性强、原创性强的基础研究工作。申报单位需阐明项目的原创性特点、意义,以及对该项目的支持情况等。

  执行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0周岁(在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所有学院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各学院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4.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1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

原创探索项目:各单位择优推荐1项,并将推荐意见(需阐明项目的原创性,单位对该团队的支持情况等)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每位项目申报人申报面上项目和原创探索项目,合计限1项。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在研项目共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年2月24日16:30。2月19日由各学院汇总申报名单报科技处李贺轩,申报人于2月23日前完成提交,科技处审核后完成提交。

  

  四、评审方式

    面上项目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原创探索项目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医学院科技处 李贺轩 776351/15802135763

  医学院科技处

2021年1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