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科研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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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上海市 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的通知

作者:浏览量:时间:2021-04-29

各学院、中心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的组织申报工作。各学院、中心根据申报要求梳理人才计划及项目情况组织遴选,于5月12日前汇总申报书及汇总表科技处科技处将评审择优推荐卫健委。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一)面上项目

以临床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用研究课题为主,每个项目预算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二)青年项目

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青年医学科研人员。鼓励自由探索,每个项目预算补助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面上项目原则上主要资助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中青年医务人员,护理类项目学历需为本科及以上;青年项目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医务人员。

(二)项目申请者须为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目研究工作的医学科研人员。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市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但未办理结题手续者不得申报;历年项目验收不合格者不得申报;科研学术不端查实者不得申报;当前获得各类市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者不得申报;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不得申报;已获得市卫生健康委或同级及以上机构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向市卫生健康委申请经费。

(三)申报项目需有一定研究工作的基础,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

(四)研究期限为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

(五)各单位根据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六)研究项目若涉及生命科学伦理问题,需经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提出意见。

(七)申请者根据医学科研设计要求规范,按照本次资助的相应强度,合理安排研究内容和经费。超出资助强度的项目研究经费,必须填写自筹资金承诺函,明确资金来源,并由出资单位盖章。鼓励市级医疗单位对项目予以配套支持。区单位、社会办医机构申请者需由所在区或单位提供不少于1:1比例的配套支持。

(八)本次申请实行限额申报,基本原则如下:

1.面上项目:医学院限报4项。

2.青年项目:医学院限报4项。

3.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

四、申报程序

(一)网络填报

1.申请人登陆“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http://czkj.sheic.org.cn/czkjtr)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2.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3.下载《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项目申请书》,填写申请书。

(二)组织推荐

医学院作为组织推荐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择优推荐,统一通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管理平台”推荐给市卫生健康委。

(三)专家评审

受市卫生健康委委托的科研事务管理机构负责申请书的受理、形式初审,对通过形式初审的申请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四)预算评审

对拟立项项目预算进行评审,审定项目金额。

(五)结果公布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评审结果,兼顾学科和单位布局,择优立项,以正式公文形式公布结果。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在线打印《申报汇总表》,须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公章。网络报送系统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5月24日16:00(推荐单位完成报送)。纸质材料由医学院科技处统一报送,请于2021年5月24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李贺轩。


联系人及电话:李悦铭  3326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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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科技处 李贺轩 776351/15802135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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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科技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