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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上海交通大学文科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浏览量:时间:2021-09-30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文科青年学术骨干培养,推动文科科研能力与水平提升,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文科“双一流”建设配套培育与激励办法》《上海交通大学文科科研创新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启动2022年度“上海交通大学文科科研创新培育计划项目”(简称“文科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请人范围为全校各院系(含医学院及附属医院)、平台以及直属单位、机关教职工;

2.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 周岁(以2021年12 月 31 日为限);

3. 未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无其他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

4. 所申报项目能够围绕国家建设目标,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并有一定研究基础。

二、资助范围

拟立项学科覆盖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25个国家社科基金一级学科。

三、资助额度

每项经费资助额度为5万元。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与学校签署项目承诺书。承诺书签署后,分批拨付资助经费。

四、管理与结项

1. 项目执行期按照项目承诺书所签订之日起算,以执行期(三年)内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为结项条件,未获结项的项目将自动终止。

2.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上海交通大学文科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中填写的各项内容开展研究工作。项目执行期间,经费预算一经编制,原则上不予以调整。

3. 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若因故调离学校、出国或其他原因造成项目不能继续执行的,须提前办理项目终止手续。

4. 项目终止后,负责人应退还项目已拨经费的结余部分。

5. 文科科研创新培育项目资助经费使用具体参照《上海交通大学文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申报及评审

1. 申请人下载并填写《申请书》《上海交通大学文科科研创新培育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见附件2)。上述材料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并交由所在单位审核

2. 各单位于10月19日(周二)前,将本单位的《申请书》《活页》电子文本(WORD文件格式)和《上海交通大学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yryqq@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注“XX(单位)+2022年度上海交通大学文科科研创新培育项目申报”,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同时将纸质A3双面印制的申报书和活页,申请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一式一份送至医学院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3. 文科建设处将针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予公布。


注:本次文科科研创新项目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使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及论证活页(附件1、2)


联系人:颜家瑜        联系电话:776150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