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与招生办法(含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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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6-10-13

    根据教育部和上海交通大学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交大医学院博士生招生复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交大医学院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负责对全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附属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医学院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结合有效生源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复试方案并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及上海交通大学相关通知,交大医学院招生计划调整如下:

学位类型

招生  计划

已招录

剩余

计划

4+4”项目

直博

申请

入学

学术型

409(含医工交叉专项2名)

0

44

18

347

专业学位

普通

38

11

0

0

27

“临-专”项目

38

0

0

0

38

 

三、具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2016413--429日。

第一阶段:413-418日(专业学位博士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项目复试)

第二阶段:418-422日(学术型第一志愿培养单位内部复试)

第三阶段:426-429日(普通专业学位及各培养单位间调剂复试)

专业课的考试时间与复试时间同步,具体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安排,采用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为2016年博士生报名时填报的第三门课(代码为38**)。专业学位博士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项目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报考亚专科的专业课。

(二)复试通知:由各培养单位科教处直接通知考生(含已通过硕博连读资格考试的学生)本人参加复试。通知内容包括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考生也可按研招网上“招生院所”中提供的信息,直接咨询是否具有复试资格,或登录各培养单位相关网站查询复试相关信息。

各培养单位相关网站

系所码

培养单位

网址

710

基础医学院

http://bmf.shsmu.edu.cn/

711

公共卫生学院

http://sph.shsmu.edu.cn/

712

护理学院

http://hlxy.shsmu.edu.cn/

720

瑞金医院

http://www.rjh.com.cn/pages/kjfzc/yjstz/index.shtml

http://www.rjh.com.cn/pages/lcyxy/index.shtml(专业学位博士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项目)

721

仁济医院

http://www.renji.com/Jiayuan/Guanli/List_2ad8e37ce1ae4306bea24849b837148c

722

新华医院

http://www.xinhuamed.com.cn/school/index.asp

723

第九人民医院

http://www.9hospital.com.cn/djy_web/html/DjycmsRip/yjsjy_zsxx/List/list_0.htm

724

第一人民医院

http://www.firsthospital.cn/index.html

725

第六人民医院

http://www.6thhosp.com/index.html

726

第三人民医院

http://www.9hospital.com.cn/djy_web/html/DjycmsRip/yjsjy_zsxx/List/list_0.htm

727

儿童医院

http://www.shchildren.com.cn/shchildren_website/html/shset/portal/index/index.htm

728

胸科医院

http://www.shxkyy.com/ggxx/list_399.aspx

729

精神卫生中心

http://www.smhc.org.cn/index_Graduate.aspx

730

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

http://www.ipmch.com.cn/index_cn.aspx

731

儿童医学中心

http://www.scmc.com.cn/

754

健康科学研究所

http://www.ihs.ac.cn/cp4-6.asp

 

(三)报到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带好以下材料,先到各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办理报考信息确认手续;再去指定地点参加复试。对持不合格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业经查实,其复试成绩无效。

1. 管理部门信息确认所需材料(复印件须递交)

1)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准考证

3)   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持所在学校的研究生证)(原件、复印件)

4)   复试通知凭证(如邮件、短信等)

5)   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或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往届生)(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生提供由培训基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在培证明”(须注明培训科室及起始时间))(仅专业学位博士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项目考生);

办理确认手续地点:各培养单位管理部门(详见医学院研招网中“招生院所”信息或见复试通知)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6:30

2.复试所需材料(复试时递交复试小组)

1)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持所在学校的研究生证)(原件、复印件);

3)   交大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共3页,靠左侧装订好,专业学位博士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项目考生无此表)、两封专家推荐信;

4)   硕士阶段学习成绩证明单;

5)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6)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7)   申请定向培养的考生(仅本校附属医院在职),还需提交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信。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专业课考试和复试(面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

专业课笔试有专业外语、专业知识,一律为书面考试,考试时间3小时(专业课笔试成绩60分以下不得录取)。

(二)面试(满分200分)

面试共分科研计划书汇报、外语口语和听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四部分。

1.科研计划书汇报。全面考察考生科研计划的选题、思路、研究方法、可行性、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以及考生对于本学科领域专业文献、关注并掌握国内外研究动态的专业知识。

2.外语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博士生应特别强调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交流能力,要求考生能用外语结合医学专业问题与专家进行讨论。复试组可以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话语的长短连贯性、语言的灵活与合适程度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3.专业素质和能力。既要考核考生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对本学科领域前沿动态的了解、掌握程度,又要考核考生包括科研思维、创新能力、创新精神、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能力。

4.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人文素质、心理素质、沟通能力、表达能力、专业思想、合作精神等。

五、复试结果

复试小组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即:初试成绩+专业课成绩+面试成绩),按总成绩排列名次,依次录取。专业课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者(即得分低于满分60%),不予录取。关于复试结果,考生可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后向报考培养单位科教处咨询。查询内容包括:拟录取专业名称、导师姓名。

六、调剂

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剂志愿专业的基本复试分数线。

3.拟申请调剂至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4.已被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

第一阶段(418-422日):报考第一志愿院所内,对于达到复试分数线但因复试比例未能列入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各院所管理部门可在征得考生同意后,在生源不足的相近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第二阶段(426-429日):报考第一志愿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于423日根据本网站信息和方法申请调剂志愿。

七、实施招生承诺制

交大医学院继续实施招生承诺,承诺书不作为录取依据。在招生过程中要求导师和考生必须分别签订招生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导师对研究生的资助责任和培养责任作出承诺,考生则必须对医学院的录取规定和培养要求作出承诺。

八、体检安排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要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时还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1张照片、体检费每人70元,在体检中心当场领表并检查。除体检结果有异常者,可能还需要复查外,一般考生不必等候体检结果。未经体格健康检查或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体检日期

419日、21日、26日(考生只需选择其中一天),每天下午12:30-14:30登记。

2、体检项目

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内科、外科、眼科(视力、辨色力)、耳鼻喉科(听力、嗅觉)、胸部放射线检查、化验(谷丙转氨酶)。

3、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要求:体检当日无需空腹,体检前夜须清淡饮食。

2)凭准考证进入体检中心,婉拒家属进入。

3)验体检者照片、准考证、身份证,符合要求者方可发放体检表格,杜绝冒名顶替,现场工作人员指导并检查表格填写是否完整。

4)体检当日外科检查中,若发现甲状腺、乳房有异常,需进一步B超检查的,体检者自付费。

5)体检结束若肝功能异常,通知体检者进行肝B超及肝功能复查,体检者自付费。

6)矫正视力在1.0的,矫正度数≥—800的考生将被提醒前往瑞金复查。

7)胸片结果及听力异常的考生将被提醒前往瑞金复查。

体检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华检体检中心;

体检中心电话:(021) 61281328

地址:嘉善路118(近复兴中路路口)明园商务中心B座三楼;

九、重要告知

各招生培养单位将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公平、公正、自主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有效的复试和审查,最终根据初试、复试及全面审查的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医学院将审核、汇总并上报拟录取名单信息,一经上报不得更改,正式录取名单由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网上公示。

    未尽事宜,请浏览本网后续发布的通知。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1-530688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箱:yzb@shsmu.edu.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yjsy@shsmu.edu.cn(研究生院)

微信号:shsmu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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