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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管工作条例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4-10-08

一、 本条例为医学院编制退休教职工各项事务的管理依据:

凡医学院编制职工自退休之日起即为退管会的自然成员。本条例在实际运作中需不断完善和补充,以使退管工作更加人性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退管会性质

退管会是在院党政领导下,在学院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贯彻落实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退休人员提供“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管理服务机构。

三、机构组成

退管会设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四、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退管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并加以落实。充分发挥退休人员政治优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的工作。

(二)落实按排各类会议

1、每年召开两次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会议,上半年讨论工作计划,下半年工作小结并通报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等,如工作需要可及时召开。

2、每年召开两次退休教职工联络员会议,两级管理人员会议,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布置工作。

3、“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到两次,研究、布置、落实各项工作。

4、组织落实退休支部会议和活动,一般每月一次。(寒暑假除外)

5、“迎新会”(接纳当年度退休职工会议)每年两次。

6、元旦春节召开一次迎春茶话会。

(三)组织按排各类活动

1、办好退休活动室,组织开展适合退休人员特点的各种兴趣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2、每年选择适合退休人员特点的疗休养点,组织退休人员赴外省市疗休养活动。

3、敬老节前后组织市内参观活动一次。

4、敬老系列活动:

1)每年重阳节协助学院为708090周岁退休人员祝寿。

2)每两年为结婚50周年退休人员伉俪举办金婚庆典活动。

3)敬老节时主办或协办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系列活动。

4)做好夏送清凉,冬送温暖工作,关心空巢老人,关心孤老、高龄、病残和特困的退休人员,把精神慰籍和物质帮助结合起来。

5)中秋节慰问80岁以上退休人员,为孤老,一老养一老对象送上一份礼品。

5 根据形势和上级要求,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退休人员特点的各种活动。

(四)家访探望制度

孤老、病残、住院以及80岁以上退休教职工有情况有困难及时走访。做到:领导走访和工作人员相结合;工作人员和联络员走访相结合;重点和面上走访相结合。

(五)协办丧事

丧事办理程序:一、二级教授丧事由医学院主办,三、四级教授丧事分别由各学院主办,其他同志由原工作部门主办,退休工作办公室协办。

主办为主持追悼会、撰写悼词、致悼词、送花圈。协办为出讣告、联系提供一辆丧事用车、参加追悼会、慰问家属。

注:工作人员不参加丧家举办的宗教活动,不参加丧家举办的宴请。

(六)困难补助

经常了解退休人员身体和生活等方面情况,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对患有重病、大病、长病或遇有特殊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及时给予经济补助。

(七)按学院下达的经费指标专款专用,安排好退休人员的各项活动和各种救济补贴,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经费的及时定额发放。

 

注:退管会2011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