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项目申请
首页 > 项目申请 > 正文

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 2030 —“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 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8

各位老师:


您好!


接基础医学院科研办发送关于科技部发布科技创新 2030 —“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 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请您查收!


如拟申报本项目,请于2021年9月22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项目(课题)信息表汇总表(含参与申报)反馈至本邮箱,谢谢!



   

 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 2030 —“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 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相关通知要求,现开展科技创新 2030—“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 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工作。


请根据科技部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校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学院组织部署项目(课题)申报工作,并及时向科研院反馈相关信息(特别是拟牵头项目情况),提交项目(课题)信息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同一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一项,若一个方向有多个团队分别组织申报时,请学院内部整合

2. 提交项目(课题)信息表。请各学院汇总本单位拟牵头或参与申报的信息,并将附件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项目(课题)信息表汇总表(含参与申报)于202192316:30前反馈至minzhou@sjtu.edu.cn科研院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为项目负责人设置申报权限、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推荐。同时此表也是为申请书相关协议盖章的依据,请填表人认真填写。

说明

1)为避免一个项目多个团队申报,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及时反馈申报信息表

2)如果计划牵头申报项目的,建议学院收到一个反馈一个(最后的汇总表中也要同时包含这些项目),以便学校及时了解各专项项目牵头申报情况。

3.关于申报协议,目前科技部没有官方模板,附件的模板样式仅供参考,不管是项目、课题牵头还是课题参加,申报协议上要有相应负责人员签字。

说明:各学院审核时,除常规要求外,特别关注以下3点:

1)除非指南有特殊要求,否则联合申报协议中不能有单位排他要求;

2)对于专项项目申报,若有需要提供单位自筹的,请学院和项目组协商解决,并出具学院盖章承诺(项目签字,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学校据此出具盖有校印的自筹证明;

3校本部项目的申报协议需通过“交我办”一门式服务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前一定要提前反馈申报信息表

4.材料提交。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人按要求根据单位管理员授权的账号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提交。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为加强预申报书审核工作,请各申报人于科技部系统截止日期2周前提交预申报书至学校管理员审核学校将依据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项目申报人可同时在线检查),审核有问题的会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预审核通过的将于根据推荐部门要求提交推荐部门审核。

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需通过推荐部门推荐申报,由于各推荐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不同且目前没有发布推荐要求,学校将根据推荐单位的时间节点安排另行发布校内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


科研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敏 郭金超 王斌

联系电话:34206880

邮箱: minzhou@sjtu.edu.cn

jcwguo@sjtu.edu.cn;




版权所有:201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上海市免疫学研究所 电话:021-63846383 传真:021-63846383

沪公网安备 31009102000053号 沪ICP备18007527号-1 邮箱:sii@s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