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申报工作已启动。参评成果主要分为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送成果材料要求: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奖表》(见附件1),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填写申报数据汇总表(见附件2),统一报送。
请各单位收齐所有评奖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后,于2021年5月12日(周三)前报送至医学院科技处,再由文科建设处统一报送评奖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申报人单位填写“上海交通大学”
联系人: 颜家瑜老师 电话:(021) 638****0-***150 邮箱:yryqq at 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