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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自然基金开具“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证明”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01-11阅读:


开具证明时间:2024年2月19日-2月23日统一由所在院系或系部科研秘书将书面表格提交至实验动物科学部(西院6号楼)3楼302办公室

表格详见附件:


注意事项:

1、 请勿对表格的格式及文字进行修改和删除;

2、 表格填写完整后请双面打印;

3、 提交的表格需具有“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教研室负责人”签字


  实验动物科学部,在2月23日后统一受理后,请课题组前往基础医学院科研办(东一舍302)取回证明表格。其他学院,请指派一名科研秘书以学院为单位前往实验动物科学部(西院6号楼)3302办公室取回证明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