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实验项目”的通知》(沪教委体〔2016〕19号)等文件精神,自2016年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项目(以下简称“实践工作站”)。
为充分发挥医学院的资源优势,以“实践工作站”为载体,通过大学的优质资源吸引更多优秀生源,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拓展青少年创新思维,积极履行高校在创新实践教育中的责任和使命,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的先行者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现面向医学院系统开展“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实验项目”课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施体系
“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项目实施体系为市级总站(教委、科委)-实践工作站(高校)-实践点(高中)的模式。
实践工作站设于各高校,由分管领导担任站长,实践点设于本市各区县高中。实践工作站负责管理所辖各实践点,实践点接受工作站指导和管理。
二、实施对象
全市高二年级学生,经高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后选拨产生。
三、实施内容
“实践工作站”以特色培养课程体系作为内容主轴,侧重对学生的探究过程培养、科学基本技能训练、创新意识的养成。从学生生活实践和成长需求出发,科学安排创新实践内容,指导和帮助学生规划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创新实践课题、课程和活动,采取课题式、体验式、情景式、实践式等多元方式,注重学生的参与、互动、分享、辩论、反思等成长过程,提高创新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由“实践工作站”发布课题指南,制定科学研究小课题(可包含科学实验课程),每一位参与的高中学生可自选课题,从事1项科学研究课题任务(10个单元,40课时,在1个学年内完成)。通过从事科研实践,提高青少年科学创新综合素质。
同时“实践工作站”辅以科普讲座、高校开放日、科普教育基地参观、高科技企业参观、科普夏令营等活动,丰富活动形式。
四、实施步骤
实践点创建在上海市区两级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青少年活动中心(少科站)、科研院所、专题性科普场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单位。
学生通过市级专题网站选择学科方向进行报名,工作站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安排创新教育课题进行对接。学生完成报名进入各工作站和实践点后,在创新教育课题组指导教师、辅导员团队的学术指导下,完成1项课题研究任务。
采用“等级评定和过程记录并重”的方式,对学生设立合格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2个维度的综合评价,出具个人综合评价报告。
(1)过程记录(合格性指标):根据学生参与所有课时活动的情况,累计学分。
(2)等级评定(发展性指标):在活动结束时,学生自愿选择是否提交课题报告参加等级评定。由各实践工作站统一组织课题评价小组,确定学生等级评定结果。
五、申报方法
有意向承担“实践工作站”高中学生创新课题指导的实验室或个人,可围绕基础、临床、公卫、护理等相关学科方向,参考实践工作站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填写
创新教育课题可行性方案(附件2)进行课题申报,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16:30。
六、经费保障
经医学院“实践工作站”评审确定的课题,根据实际情况对承担课题指导和实践点服务的实验室或个人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
七、实施进度
工作站创建:2016年7月初医学院上报课题指南,创建实践工作站,由市级总站审定。
实践点创建:2016年6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7月中旬总站会同各工作站确定实践点创建名单。
学生申报:2016年7月上旬至8月下旬组织高中学生推荐和自荐工作,9月上旬完成学生遴选。
进站学习:2016年10月上旬启动培养工作。
联系人:梁 超 电话:63846590转776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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