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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建设
2016年八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5点击数:

2016年八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5点击数:219

关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提案征集的通知

各位代表:

医学院第八届教代会暨第十三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16年3月28日至4月6日召开。为做好本次会议的提案工作,充分发挥教代表在推进医学院改革发展、建设世界一流医学院中的积极作用,现将提案征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一)凡属医学院职权及教代会相关规定范围内的问题可作为提案

1. 有关医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2. 有关推进医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 有关医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 有关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院声誉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 有关医学院教职工民生福利工作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 全局性:事关医学院发展大局,正确体现学院、集体和个人的关系;

2. 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询意见,能真实代表广大教职工意愿的意见和建议;

3. 可行性:在学院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所提意见和建议合理合法,采纳后对学院建设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4. 规范性:提案书写符合规范要求,提案提交合乎规定程序。

(三)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 内容涉及国家机密、学术研究、民事纠纷的;

2. 已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3. 举报、投诉问题,解决个人问题的;

4. 内容过于宽泛、无具体建议的;

5. 学院职权范围之外,教代会规定职权之外的。

二、提案基本要求

1. 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包含提案案名、事由和建议;

2. 规范填写提案申请表,允许另附页,提案申请表电子版请从医学院工会网页下载;

3. 提案应有1名正式代表作为提案人提出,2名及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且须在纸质提案表上签名,每个提案同时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提案时间和要求

本次大会提案征集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6日。纸质版提案申请表交院工会办公室(东院四舍217室),电子版提案申请表发至院工会邮箱:gonghui@shsm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第八届教代会

暨第十三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秘书处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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