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院本部申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21-08-03 浏览(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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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本部各部、处(室)、学院、下属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2022年本市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沪继教委办发[2021年]6号)精神,现将2022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院本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2021年8月2--20日

下载填写“附件1: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并发送至jjxyssmu@126.com,并于8月19-20日9:00-15:00前往医学院东1楼115办公室进行网上系统填报。

2、项目初审:2021年8月21-23日

3、项目修改:2021年8月25-27日

二、申报要求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单位统一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电子版申报表无需盖章签字,待网上系统填报后打印签字,由继教学院统一盖章。

2、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各单位可申报本单位作为唯一/第一主办单位的项目,不得为其他单位申报项目。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不可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每年新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

3、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不含退休返聘),既往3年曾担任过国家级或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至少一项),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护理专业可为副高级)。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学科专业。在《项目申报表》—“项目负责人情况”—“本人曾开展过哪些相近的培训”一栏中应写明国家级或省市级项目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

4、项目负责人应合理安排授课教师数量与构成,每位授课教师理论授课原则不超过3学时,且项目负责人需承担授课任务。申办单位属于医疗卫生、教学、科研机构的,原则上本单位授课教师占比不应低于50%。

5、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时,应根据项目内容,合理确定举办天数、所授予学分和招生人数。

6、以学术年会作为名称申报2022年国家级项目,所授予学分不得超过5学分。

7、鼓励申报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

8、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如2022年继续举办的,可在系统中填报备案表,申请作为2022年备案项目。

9、具体申报要求与指南详见“附件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

三、联系方式

黄毅溦,63846590-776274,13818420774,微信号273823559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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