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院系、中心:
根据市教委财务处《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整及特殊采购方式审批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为确保医学院各项事业工作所需的设备及家具等能按时按规进行申购,医学院内所有资金(其中包括专项经费、科研经费及自筹经费等预算中非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需要购买进口或国产设备及家具等,必须在2017年3月上旬前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内容完成所需申购设备及家具的政府采购编号生成,采购需求及方式确定等,同时提供所需设备或家具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及价格等。
此项工作以后一年一报,逾期本年度不再受理。今后若所需设备或家具产品无政府采购编号生成,则无法采购。
请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需求,在本年度内若用专项经费、科研经费及自筹经费等非财政拨款资金,拟用于设备及家具申购的,请填报《2017年非财政拨款资金用于设备及家具采购预算申购表》,并于2017年2月28日以前以纸质版及电子版方式,递交至资产管理处佘老师(电话:776258,邮箱:shewl@shsmu.edu.cn)。
资产管理处汇总后,会同财务处共同初核,并上报市教委。
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