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现面向医学院系统内外公开招聘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常务副院长(正处级)1名。
一、岗位职责及任职基本条件
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任职基本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各任职条件: |
(一) 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常务副院长 | 1 | 1.全面负责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的日常工作; 2.具体负责实施医学院的研究生招生、教学、培养及学位授予工作; 3.组织实施医学院的学位和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和计划;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大局意识、奉献和担当精神,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一定的全局把握、开拓创新能力,相容性好、作风正派;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较强的组织协调、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有研究生培养或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背景。管理人员应具有正处级或两年以上副处级岗位任职经历;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 4. 身心健康。 |
二、招聘程序
医学院成立面试答辩委员会,对符合任职条件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对通过初选人员组织面试答辩。在综合分析面试答辩等情况的基础上,由医学院进一步考察后确定拟任人选。
三、报名、推荐时间:2016年11月9日——11月21日
(下午5:00截止)
四、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重庆南路227号科教楼904室)
邮政编码:200025
联系人:朱老师、方老师
联系电话:63846590-776683;53863622
传真:53863622
E-mail:gbzp@shsmu. edu. cn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