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医学院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现定于2015年12月16日~2015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换发2016年度本院停车证。
二、换证办法:车主凭2015年核发的停车证,到东院科教楼一楼户政受理处登记、交费,凭老证换发2016年度新证。在校园内停放及进出校区时请将新证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内侧醒目位置并接受查验。
三、收费标准: A 类停车证¥1000元
/证·年(在编在职教工)
B类停车证¥6000元 /证·年(院办审核,停放时间为17:00~次日7:00)
C 类停车证 由本院车队统一办理
四、在既定的换证日期内新、老停车证通用。2016年1月1日起,2015年停车证停止使用,无2016年度停车证的车辆入院停放均按临时停车计费。
五、为保障学院及教工权益,实行一车一证(每人限申请一证),车证相符,不得转借、伪造,违者将予以没收追缴,停止其申办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为维护校园停车秩序,有效利用公共资源,对违章行驶停放及长期违规停放占用停车位的车辆,学院将依据规定予以严肃处置。
七、新办停车证及本通知无涉事项的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修订版为准办理。服务咨询电话:776352、776355、776255、77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