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文华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03-05 浏览( 来源: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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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医学院、培养单位、闵行综合办:

  为激发大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与苏州润亿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协商,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设立“文华助学金”,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及“文华助学金”的规定,现将2015度年度文华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及研究生中家庭贫困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学年资助学生30名,每位学生获得资助额为人民币陆仟(6000)元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

  4.  勤奋学习,积极向上,按时上课,无旷课、旷见习、实习等情况;

  5.  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  在享受文华助学金的学年中,学生有违反校纪校规、不恰当消费等行为时,学校有权取消该生享受助学金资格。

四、资助申请及评审

  1.  3月12日前,学生自主申报,填写《文华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及长学制学生还须在“学工在线”网上申请);《申请表》提交至所在临床学院、培养单位;

  2.  4月1日前,请各临床医学院、培养单位完成初审工作(含“学工在线”网上审核),将汇总名单附件1(纸质和电子版)、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报医学院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汇总,由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相关评审工作,并报送苏州润亿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  州润亿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根据医学院提供的名单进行家庭走访,核实情况通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处,经核实如家庭经济情况与学生本人申报情况不符者,不予资助。

  4.  医学院资助评审工作组将30人资助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五、注意事项

  需要递交以下材料:

  1.  申请表一式三份;

  2.  医学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表复印件。

  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是关系到学生诚信、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学院能够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评审规定,以认真、仔细、严谨的态度完成此项工作。

  联系人:顾锋、刘超     63846590转776368

 

  

附件1:文华助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2:文化助学金申请表.doc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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