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医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干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上海交通大学护理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二、岗位说明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推进学院教育教学工作改革。
2、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三、报名资格条件
该岗位的报名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较好的全局观念、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协调沟通能力;勤政廉洁,作风民主,相容性好。
此外,报名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处级或三年以上正科级岗位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
1、报名的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网站主页(www.shsmu.edu.cn)公告通知栏,下载应聘报名表报名。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
2、报名的时间
2014年5月21日8:00至2014年6月4日17:00。
3、面试答辩
医学院成立面试答辩委员会,对符合任职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
面试答辩委员会根据面试答辩情况提出建议人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选拔职位的要求,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
5、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由医学院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拟任职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对决定任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五、 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1、报名地址: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党委组织部(重庆南路227号科教楼904室)邮政编码:200025
2)E-mail:zzb@shsmu.edu.cn(网上报名需同时提交纸质应聘报名表)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老师、殷老师
联系电话:63846590-776683;53863622
传 真:53863622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 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