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中心、部门:
暑假将至,为确保我院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共创我院平安和谐的校园氛围,特别告知,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暑假开始以前,各部门须在本部门开展防火防灾、食品卫生、治安交通等方面重点检查和暑期安全教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并报院武保部(处)备案;同时务必提醒师生员工,在假期中注意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各部门暑假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暑、防毒、防突发事件等安全保卫工作,下班时必须关闭门、窗、水、电、气,切断电源;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专人负责;无人使用的房间应关闭各类设备、锁好门窗,同时派人定期查看;遇有突发情况或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院武保部(处)报告。
三、暑假期间加强对学生园区、实验室、图书馆、食堂、体育馆、危险品仓库、变配电间、泵房、锅炉房、动科部、财务处、档案馆等重点部位的监管和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内部管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禁乱扔烟蒂,严禁乱拉电线,严禁违章使用电器,严禁将易燃易爆、易制毒物品带入学生宿舍、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相关部门须加强对留校师生员工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四、院内各施工场地、各施工点须在暑假前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对存在的各类隐患立即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并将安全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在暑假开始前书面报告报院武保部(处);暑假期间院内各施工场地、各施工点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按动用明火的规定向院武保部(处)提出申报,经院武保部(处)同意后备案。
五、所有在我院务工聘请的外来人员及院内各施工场地、各施工点的工作人员,由聘用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统一收集身份证复印件,统一制作表格,表格登记内容包括聘用部门(施工单位)名称,外来(施工)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身份证号码、在我院的具体工作、住宿定点位置或地址;聘用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须在暑假开始或施工前将其身份证复印件和登记表格送至院武保部(处)备案、备查。
六、各部门要特别密切关注抗台防汛等自然灾害安全防范工作,有效落实强降雨和雷电天气等自然灾害防范措施;积极做好各项防汛防台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启动防汛防台预案,确保校园安全。
暑假期间武保部(处)值班电话:776254、776352
776225、776255
祝全院师生员工,暑假平安、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