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6月13日至6月26日(工作日)
上午8:00-11:00,下午13:30 -16:00
其中6月24日(本科生) 6月25日至6月26日(研究生)
二、办理地点:6月13日至6月21日,东2科教楼一楼户政窗口。
6月24日至6月26日,办理离校手续现场。
三、办理流程:
1.户口迁往外地的同学,凭本人身份证和离校手续单,填写《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持此证明前往淮海中路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即可。
2.户口迁往本市的同学,凭本人身份证和离校手续单,并出具《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其中第二联(黄联单),再填写《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持此证明前往淮海中路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即可。
3.升学原因考入外校的,凭本人身份证和离校手续单,以及录取通知书,填写《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持此证明前往淮海中路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即可。
四、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手续由本人亲自办理,迁移地址需准确,具体到门牌号码。
2.毕业生必须及时将集体户口迁出,勿存留在学校,集体户口迁出方在离校手续单上盖章。
3.户口迁移证有效期30天,毕业生拿到迁移证后务必尽快办理落户。
4.毕业生集体户口不及时迁出者,学校户政窗口将不再予以办理除户口迁出以外的任何与户籍有关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