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交外张字(2000)第307号文《关于院、系外事经费分配及使用若干说明》,我校建立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基金,用于资助院系聘请海外专家、教授来校科研合作及访问讲学。
一、项目填写要求:
1. 申报对象指各院系邀请来校参加科研及教学活动的海外专家。
2. 请按要求填写各栏目,内容务必尽可能详细。
3. 海外专家来校工作时间为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
4. 请予2013年4月29日前将该申报表电子版发至我处E-mail(catherine_djy@hotmail.com)。
二、项目资助标准:
1. 重点项目资助标准:
资助金额:
机票:不超过RMB15000元(欧美地区)
不超过RMB10000元(亚洲地区)
食宿交通:RMB1000元/天
2. 普通项目资助标准:
天 数 |
费用预算 |
1月 |
9000元 |
21天-29天 |
8500元 |
16天-20天 |
7500元 |
10天-15天 |
6500元 |
≤9天 |
600元/天 |
请各院、系大力支持,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联 系 人:戴佳颖
联系电话:63846590*776411
附件:[attachment]9467c582[/attachment]
[attachment]4013720e[/attachment]
医学院国际交流处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