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内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干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副院长(正处级)1名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副院长(正处级)1名
3、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常务副院长(正处级)1名
二、岗位说明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副院长(正处级)
负责分管医院医疗、护理的业务管理、质量控制和考核等工作。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副院长(正处级)
负责分管医院信息、绩效管理等工作。
3、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常务副院长(正处级)
协助院长,具体负责医学院研究生的招生、培养、管理、学位以及研究生教育改革和研究等工作。
三、报名的条件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较好的全局观念、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协调沟通能力;勤政廉洁,作风民主,相容性好。
管理人员应具有正处级或两年以上副处级岗位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此外,报名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副院长、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副院长:
具有医学或医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有医院管理工作经历优先。
2、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常务副院长:
具有医学或医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有研究生培养或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四、招聘程序
1、报名的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录医学院网站主页(www.shsmu.edu.cn)公告通知栏,下载应聘报名表报名。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
2)报名者最多限同时应聘两个岗位。
2、报名的时间
2013年3月20日8:00至2013年3月29日17:00。
3、面试答辩
医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历审查,并对资历审查通过人员组织开展面试答辩。
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
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根据面试答辩等情况提出建议人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选拔职位的要求,由医学院党委常委会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
5、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由医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
五、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1、报名地址: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党委组织部(重庆南路227号科教楼903室)邮政编码:200025
2)E-mail:zzb@shsmu.edu.cn(网上报名需同时提交纸质应聘报名表和相关材料)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老师、殷老师
联系电话:63846590-776226;63851793
传 真:63851793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13年3月19日
报名表下载:[attachment]f15564bf[/attach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