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交外张字(2000)第307号文《关于院、系外事经费分配及使用若干说明》,我校建立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基金,用于资助院系聘请海外专家、教授来校科研合作及访问讲学。
一、项目填写要求:
1.申报对象指各院系邀请来校参加科研及教学活动的海外专家。
2.请按要求填写各栏目,内容务必尽可能详细。
3.海外专家来校工作时间为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
4.请予2012年11月14日前将该申报表电子版发至我处E-mail(catherine_djy@hotmail.com)。
二、项目资助标准:
1.重点项目资助标准:
资助金额:
机票: 不超过RMB15000元(欧美地区)
不超过RMB10000元(亚洲地区)
食宿交通: RMB1000元/天
2.普通项目资助标准:
天 数 |
费用预算 |
1月 |
9000元 |
21天-29天 |
8500元 |
16天-20天 |
7500元 |
10天-15天 |
6500元 |
≤9天 |
600元/天 |
请各院、系大力支持,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联系人: 戴佳颖
联系电话: 63846590*776411
医学院国际交流处
2012年11月08日
附件:[attachment]8f69777b[/attachment]
[attachment]579d3404[/attach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