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文明班组”、“文明岗”、“文明创建特色项目”申报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附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院本部各单位党委(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医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巩固二十年来文明创建取得的优异成绩和上海市文明单位“十连冠”以及三届“全国文明”单位殊荣,通过精神驱动和文化引领,大力推动医学院及附属医院内涵建设,为创建一流大学和一流医学院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持。根据上海交通大学以及医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决定在医学院和各附属单位范围内开展2011-2012年“文明班组”、“文明岗”、“文明创建特色项目”评选活动。
一、“文明班组”、“文明岗”评比条件
制度健全 管理有序 工作高效 服务规范
语言文明 待人礼貌 环境优美 卫生达标
遵章守纪 团结互助 特色显著 成绩突出
二、“文明创建特色项目”评比条件
在党的建设、思想理论工作、德育和学生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科研、校园(医院)文化建设、医患服务、治安保卫与后勤保障、校园(医院)环境与基层文明建设、工青妇工作、文明共建、文明创建理论研究等工作中,探索新载体、新方式,围绕服务学校(医院)中心工作,进行创新性的特色活动,成效显著,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文明班组”、“文明岗”、“文明创建特色项目”评选对象
1、医学院各学院、机关、综合事务总支,各附属医院、医高专(卫校);
2、“文明班组”评选以学习小组、窗口、教研室、科研团队、医院小科室等群体为主;
3、“文明岗”评选以个人所从事工作的岗位为主;
4、“文明创建特色项目”以上述各参评单位内各类特色创建活动为主。
四、评选及表彰安排:
1、申报阶段:2012年10月18日-11月10日
各单位从医学院主页推荐专栏——精神文明网内下载申报表格,并根据栏目内容填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于11月10日前向医学院文明办提交参评项目的材料,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xcb@shsmu.edu.cn。
“文明班组”、“文明岗”在各单位评选的基础上,按名额分配表进行申报(附件四),“文明创建特色项目”每个单位限申报1-2个,每个单位需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三)。
2、争创展示阶段:2012年11月10日-12月31日
申报“文明班组”、“文明岗”的单位和部门应开展各项争创活动,通过悬挂争创标识、宣传橱窗等形式,向全体师生、医护员工、患者及家属展示争创特色,积极向医学院文明办提供相应材料,接受群众评议和由医学院组成的文明督导组检查。
3、公示与审核:2013年1月1日-3月31日
医学院文明委将根据各单位争创活动和督导组检查等实际情况,对申报的“文明班组”、“文明岗”、“文明创建特色项目”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4、表彰和奖励
2013年4月,召开医学院精神文明大会,给予表彰和奖励。并经医学院文明委评审,部分推荐为上海交通大学“文明班组”、“文明岗”、“文明创建特色项目”。
联系单位:医学院文明办(东2楼711室)
联系人:章维敏
联系电话:63842326、63846590转776241
邮件地址:xcb@shsm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相关表格见附件:[attachment]10dcb098[/attach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