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交外张字(2000)第307号文《关于院、系外事经费分配及使用若干说明》,我校建立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基金,用于资助院系聘请海外专家、教授来校科研合作及访问讲学。
一、项目填写要求:
1. 申报对象指各院系邀请来校参加科研及教学活动的海外专家。
2. 请按要求填写各栏目,内容务必尽可能详细。
3. 海外专家来校工作时间为2012年07月至2012年12月。
4. 请予2012年05月15日前将该申报表电子版发至我处E-mail(catherine_djy@hotmail.com)。
二、项目资助标准:
1. 重点项目资助标准:
资助金额:
机票: 不超过RMB12000元(欧美地区)
不超过RMB8000元(亚洲地区)
食宿交通: RMB600元/天
2. 普通项目资助标准:
天 数 |
费用预算 |
1月 |
6000元 |
21天-29天 |
5000元 |
16天-20天 |
4500元 |
10天-15天 |
4000元 |
≤9天 |
400元/天 |
请各院、系大力支持,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联系人: 戴佳颖
联系电话: 63846590*776411
医学院国际交流处
2012年05月03日
附件:[attachment]951c98e6[/attach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