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各二级学院及附属医院: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会议专项资助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985三期“国际会议专项资助基金”每年度办理两次。现进行2012年第一次申请,申报的会议为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间举行的国际会议。已经召开的会议不接受补报。请申请人于4月27日前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一式两份,另需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戴佳颖,医学院国际交流处,科教楼609室。
电话:63846590*776411。
邮箱:daijy@shsmu.edu.cn或catherine_djy@hotmail.com。
医学院国际交流处
201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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