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交外张字(2000)第307号文《关于院、系外事经费分配及使用若干说明》,我校建立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基金,用于资助院系聘请海外专家、教授来校访问讲学。
项目分重点项目和普通项目,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一、[attachment]caa10237[/attachment]填写要求:
1.“重点项目”申报对象指各院系邀请来校参加科研及教学活动的高层次海外专家。
2.填写各栏目务必尽可能详细,尤其是“详述专家来校的主要工作内容、合作方式及预期目标”。
3.外国专家来华工作时间为2012年01月至2012年06月。
4.请予2011年10月27日前将该表格的电子版发至我处E-mail(catherine_djy@hotmail.com),并将纸制表格(1份)送至国际交流处(科教楼609室)。
5. 资助金额:
机票:不超过RMB12000元(欧美地区)
不超过RMB8000元(亚洲地区)
食宿交通:RMB600元/天
二、[attachment]d2d7e412[/attachment]填写要求:
1. 填写各栏目务必尽可能详细,尤其是“项目主要目标”及“项目主要内容”栏目。
2.外国专家来华工作时间为2012年01月至2012年06月。
3.请予2011年10月27日前将该表格的电子版发至我处E-mail(catherine_djy@hotmail.com)。
4.资助金额:
天 数 |
费用预算 |
1月 |
6000元 |
21天-29天 |
5000元 |
16天-20天 |
4500元 |
10天-15天 |
4000元 |
≤9天 |
400元/天 |
请各二级学院及附属医院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联系人: 戴佳颖
联系电话: 63846590*776411
国际交流处
201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