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在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暨档案工作开展情况通过了由上海市教委及复旦、同济等高校档案馆馆长组成的专家检查组的实地评审。校长唐红梅、副校长沈岳奋以及校办、档案室、教育科研处、宣传部、学生处、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后保处、国际交流学院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出席评审会。
沈岳奋首先致欢迎辞,对学校重视专项档案建设、重视部门预立卷工作、重视声像电子档案制作等三个方面做主要介绍。校长办公室主任就我校贯彻执行“27号令”情况,对照检查评分表,从“领导高度重视,规范工作机制”、“狠抓业务提升,促进内涵建设”、“加强管理能效,扩展档案利用服务”三个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向检查组作了详细的自查工作汇报。与会参加评审的部门负责人与专家组交流互动,并对检查组提出的有关问题一一作了汇报回答。随后,检查组深入档案库房、办公室、阅档室实地检查,并走访了教育科研处、护理系等一线部门,查看部门档案预立卷并详细询问兼职档案员的工作情况,深入了解我校贯彻27号令的工作细节。
根据检查工作的要求,检查组对逐项内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评分与反馈。检查组许波组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学校档案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就进一步加强档案队伍建设、提高条件保障、充实丰富馆藏结构,特别是学校示范校精品课程、网络资源库等电子档案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希望档案工作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许波组长宣布,本次对我校档案工作等级评定结论为“优秀”,也是上海市首获优秀等级的高职院校。
最后,唐红梅对检查组莅临指导表示衷心感谢,也感谢其对我校档案工作的高度肯定。她讲到,专家们的建议如醍醐灌顶,对学校档案工作是一次生动具体的指导。专家组从学校档案文化与校园内涵建设、文化建设的角度,对学校档案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她表示我校要逐项落实好检查组提出的建议,从科学规范管理机制、提高管理质量、提升档案业务科研和学术水平等三个方面自我加压,继续努力推进学校档案工作,服务学校发展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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