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芒做客健康中国课程讲述医学与法律秩序
2021-12-20 浏览( 来源: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撰稿:邱津航
 摄影:贺丹阳

12月15日,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宪法与行政法所所长朱芒做客健康中国课程,在闵行校区东上院100教室为2021级医学生带来《医学与法律秩序》精彩一课。


在课程开始,朱芒首先简要介绍了法学概况。正如医学分为内外科两大类,法学也分为公法和私法,如证照批准发放、资格确认和医患关系、医院内人事管理。随后,朱芒从自然人的死为例,阐述了人的科学与法律上界定生与死的方式:《出生医学证明》与《死亡医学证明》。接着,朱芒表示:“在法律上,人的活动与行为分为自由与被禁止两大块,人可以通过基于秩序与安全的考核获得相关许可,跨越禁止与自由之间的‘红线’,从而实现一般性禁止解除。当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对于秩序与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课程第二部分,朱芒通过具体的案例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做了简要的解读,并对“诊疗活动”的定义与行医的认定条件做了详细的分析,同时就法条与现实存在的矛盾做了讨论,表示不能机械的理解法律,要灵活的去把握。随后,朱芒就“方法-目的”这一流程,回归到许可的作用与重要性,并表示医生这一职业在工作中存在各种红线,必须留意这些红线并且学会灵活把握它们。接着,他就《行政许可法》第2条,第12条进行解读,表明了“培训,考核,许可”这一流程的重要性以及从事某种职业是否需要许可这一条件的评判标准。

课程第三部分,朱芒就法律秩序与医学医药技术成果这一话题进行了讨论。通过对比药品管理法新法与旧法,同时就《药典》讨论了技术与法律的关系,并从技术规范转为法律规范,就法律上对“药”的界定进行了阐释。随后,朱芒就“龙胆泻肝丸案”对假药与合法药之间的界定进行讨论,并表示法律规范要对技术规范有所控制。最后梳理了“贺建奎事件”这一法学与医学交汇前沿问题的来龙去脉,指出了相关问题的法律化。并提出“基于人类自我保卫目的是否存在理所当然的禁止性法律规范”这一问题。最后,他表示:法学可以与医学结合,共同创造法律秩序。

在最后的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师生积极互动,课程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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