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松江研究院理事会,负责研究院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决策和事项。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理事长: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区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院长

 

常务副理事长: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副院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松江研究院 院长

 

核心成员(以下单位主要领导)

上海市松江区人才工作局 局长

上海市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主任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工作党委书记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任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长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局长

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 局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处 处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发展处 处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院 常务副院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松江研究院 执行院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松江医院 党委书记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松江医院 院长

 

理事会秘书处:

秘书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松江医院 院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松江研究院 执行院长

 

成员: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室主任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松江医院 办公室主任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松江研究院 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