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松江研究院理事会,负责研究院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决策和事项。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理事长: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区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院长

 

常务副理事长: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副院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松江研究院 院长

 

核心成员(以下单位主要领导):

上海市松江区人才工作局 局长

上海市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主任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工作党委书记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任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长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局长

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 局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处 处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发展处 处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院 常务副院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松江研究院 执行院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松江医院 党委书记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松江医院 院长

 

理事会秘书处:

秘书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松江医院 院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松江研究院 执行院长

 

成员: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室主任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松江医院 办公室主任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松江研究院 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