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松江研究院理事会,负责研究院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决策和事项。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理事长: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区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院长
常务副理事长: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副院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松江研究院 院长
核心成员(以下单位主要领导):
上海市松江区人才工作局 局长
上海市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主任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工作党委书记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任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长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局长
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 局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处 处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发展处 处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院 常务副院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松江研究院 执行院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松江医院 党委书记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松江医院 院长
理事会秘书处:
秘书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松江医院 院长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松江研究院 执行院长
成员: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室主任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松江医院 办公室主任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松江研究院 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