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各位同学:
研究生培养手册、科研记录簿的定期检查旨在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加强研究生科研诚信建设,促进研究生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养成良好的科学研究习惯。研究生院今年将采取"导师自评+培养单位督查+医学院专家抽查"相结合形式,对研究生课题进展与科研数据记录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和督导。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4级三年制研究生(含2024级硕博连读转博生、同等学力生)、2023级本科直博研究生、延期研究生以及因故未参加2025年检查的学生(不含休学学生)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如有问题可联系学院王剑峰老师。
二、检查内容
1.科研记录簿
2.培养手册
要求 |
1、“奖惩情况记载”栏,填写非学术荣誉; |
2、“培养单位支部书记、班主任审核意见”栏,不填; |
3、“在学期间已获科研成果和发表文章的情况”栏,投寄或者审稿中的一律不填。 已发表或者已录用文章填写参考格式:(1)已发表:[1]张三,李四,王五,等. 篇名[J]. 刊名,出版年,卷(期):起止页. (2)已录用:[1]张三,李四,王五,等. 篇名[J]. 刊名,出版年.(已录用). |
4、“导师审核意见”栏,除了评语外,必须有“情况是否属实”的意见; |
三、检查方式
1.导师自评
导师根据评分标准(见附件相应类型评分表),对研究生的培养手册及科研记录簿进行检查和评分。对科研记录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应培养环节并记录在培养手册的研究生,督促其及时整改。
2.培养单位督查
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导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评分及导师自评表并上报研究生院。
3、医学院专家抽查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研究生的科研记录簿及培养手册进行现场抽查,对抽查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进行约谈,指出问题并给予建设性意见。研究生院对专家抽查结果与导师自评结果严重不符者,将通报培养单位,加强导师管理。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流程
时间 |
事项 |
责任人 |
11月5日11:00前 |
导师根据评分标准(见附件相应类型研究生评分表),对研究生的科研记录簿及培养手册进行检查和评分。 |
导师 |
11月5日11:00前 |
学生将科研记录簿、培养手册、导师自评打分后的表格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浦东校区东11楼B238办公室,王剑峰老师收) |
研究生 |
11月6日-25日 |
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全覆盖检查,反馈检查意见。学院检查不合格的学生,应在导师监督下,尽快落实整改。 |
培养单位 |
11月26日上午 |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至培养单位现场检查。 |
医学院 研究生院 |
补充说明:暂未参加过中期考核的学生培养手册中“中期考核-考评意见-培养单位意见”待考核结束后由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填写意见及盖章,培养手册中“中期考核”其余部分内容请填写完整,并请导师先进行检查和评分。
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与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教务王剑峰老师联系(280308@shsmu.edu.cn,13818926237)
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