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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新增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类别专家论证会顺利召开

浏览量:时间:2023-11-22

为更好满足国家和社会对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公共卫生人才的迫切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文件精神,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可增设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类别。经过前期的精心筹备,2023年11月15日下午,上海交通大学新增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类别专家论证会在医学院科教楼916会议室举行,会议采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主会场和腾讯会议线上同步进行的双会场模式。

专家评议组由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公共卫生分委员会)召集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沈洪兵院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何纳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詹思延教授,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公共卫生分委员会)委员、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潘安教授,海军军医大学卫生统计学教研室主任贺佳教授,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教授,多伦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魏晓林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医院发展研究院院长许树强教授八位专家组成。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副院长郑俊克,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陈兵,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常务副院长董艳、副院长梅文瀚,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王慧、副院长李晓光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席本次论证会。

本次会议由王慧主持,她首先感谢学校领导和各位专家对此次新增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工作的支持,期待和国内兄弟高校携手,加快构建优质、高效、开放的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为“健康中国”和“健康上海”建设贡献“交医公卫”的智慧和力量。

郑俊克致欢迎辞,代表学校对各位专家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他介绍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整体学科建设布局以及新增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对于学校发展的重要意义,表示学校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建设,期待各位专家对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建设提供宝贵意见。

李晓光就新增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建设方案向专家组进行详细汇报,从行业发展、学院历史、专业特色、师资队伍、科研水平、课程体系、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向专家组介绍了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申请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类别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并表示该学位类别将结合学校特色,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全生命周期主动健康管理等多个领域进行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博士培养,力争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博士培养点。

专家评议组组长何纳教授主持论证环节。专家组成员在认真听取汇报并审阅论证材料后,充分肯定了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类别建设的办学优势和丰富资源,并就如何进一步明确该学位类别建设目标、凝练学科领域方向、创新实践模式及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希望在未来的建设过程中,以质量水平为先,以高端人才培养为本,走出一条综合性大学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的“交医道路”。经专家组集体评议,上海交通大学具备增设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类别的条件,建议新增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