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组织形式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卫生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医学院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面、严格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并结合自身有效生源情况,制订切实可行具体复试方案,具体如下:
二、 招生计划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导师姓名 |
学术学位 |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真菌与癌症 |
刘宁宁 |
学术学位 |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环境污染健康风险评价与替代毒理 |
王艳 |
学术学位 |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慢病综合防治示范推广研究 |
郑兴东 |
学术学位 |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全球健康与全健康 |
高福 |
专业学位 |
105300公共卫生 |
生命早期流行病学、睡眠生命历程流行病研究 |
李生慧 |
三、 复试名单
报名号 |
考生 姓名 |
报考专业代码 |
报考 专业名称 |
报考研究方向名称 |
报考博导姓名 |
材料评审成绩 |
专项计划 |
2611715 |
李香萱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真菌与癌症 |
刘宁宁 |
71 |
|
2613154 |
黄紫嫣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真菌与癌症 |
刘宁宁 |
70 |
|
2610341 |
张修齐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慢病综合防治示范推广研究 |
郑兴东 |
71 |
|
2611706 |
汪祖欣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慢病综合防治示范推广研究 |
郑兴东 |
73 |
|
2611739 |
许诺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慢病综合防治示范推广研究 |
郑兴东 |
74 |
|
2612370 |
赵哲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慢病综合防治示范推广研究 |
郑兴东 |
66 |
|
2612392 |
陈妮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慢病综合防治示范推广研究 |
郑兴东 |
69 |
|
2613109 |
王锦翰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慢病综合防治示范推广研究 |
郑兴东 |
64 |
|
2613343 |
王婉齐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慢病综合防治示范推广研究 |
郑兴东 |
76 |
|
2613802 |
王翔辉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慢病综合防治示范推广研究 |
郑兴东 |
65 |
|
2611705 |
赵与轩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全球健康与全健康 |
高福 |
61 |
|
2613881 |
孔令棪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全球健康与全健康 |
高福 |
66 |
|
2612245 |
李泽 |
105300 |
公共卫生 |
生命早期流行病学、睡眠生命历程流行病研究 |
李生慧 |
71 |
对口支援计划 |
四、 复试安排
(一) 管理部门信息确认
1. 信息确认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经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办理报考信息确认手续后方可参加复试。未经报考信息确认,或持不合格证件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信息确认材料清单:
① 本人二代身份证(证件原件、电子扫描件、纸质复印件1份)
② 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含封面)(电子扫描件、纸质版原件)(定向考生须签字盖章)
③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电子版、纸质版6份)
④ 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纸质版1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已取得的专利等成果(电子版、纸质版6份,纸质版材料请将所有成果合并,并在首页附上目录)
⑤ 硕士阶段学习成绩证明单(电子扫描件、纸质版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5份)
⑥ 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持所在学校的研究生证)(证件原件、电子扫描件、纸质复印件1份)
⑦ 学籍或学位认证报告(PDF电子文件、纸质版1份):
Ø 应届考生: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
Ø 往届考生:硕士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
Ø 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⑧ 申请定向培养的考生,还须提交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信(电子扫描件、纸质版原件)
注:以上证件原件将用于复试(笔试+面试)时现场核验;电子材料请于复试前根据邮件通知,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考生编号)+信息确认材料”的格式压缩发送至我院研究生管理邮箱(请做好文件命名及编号);纸质版材料请于复试笔试前核验身份时提交给考务老师。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及复试工作小组将严格审查考生报考条件/调剂条件是否符合相应规定,确认考生容貌是否与提交材料中照片及身份证一致。
2. 复试简历及科研计划汇报PPT
① 个人简历(PDF电子版1份、纸质版6份)
② 个人介绍及科研计划汇报PPT(复试面试时使用,5分钟以内)
注:①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复试前根据邮件通知,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考生编号)+复试简历及PPT”的格式打包压缩发送至我院研究生管理邮箱(请做好文件命名);②纸质版简历请于复试笔试前核验身份材料时提交给考务老师。
(二) 复试时间及复试形式
1. 复试时间
笔试时间拟定于6月15日上午9:00-12:00,综合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15日下午-6月16日上午。实际具体复试时间、地点、顺序和要求请以邮件通知为准。
2. 复试形式
线下复试。
(三) 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如下:
1. 笔试(满分100分)
测试形式为笔试,考试内容包含专业外语及专业课,考试时长 3 小时。
① 专业外语(占50%)。
题型为英译中、中译英、写作。
② 专业综合知识(占50%)。
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课为主,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理论基础与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
2.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包括科研计划汇报、科研能力评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等。
五、 录取原则
复试小组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即:申请材料评审成绩+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排列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硕博连读生按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排序)。专业课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即得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 其他重要告知
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相应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 联系方式
(1)研究生管理
联系人:卫老师
联系电话:021-63846590-776499
电子邮箱:gwyjs@shsmu.edu.cn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半夏路1号科研集群楼B238办公室
(2)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3846590-776155
电子信箱:gwdb@shsmu.edu.cn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半夏路1号科研集群楼B23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