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人文素质和职业操守,具有从事口腔医疗工作必需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并具有一定创新精神的口腔医学应用型人才。
具体培养标准:
1.知华、友华,热爱医学,具有崇高的理想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掌握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口腔医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口腔及颌面部常见多发病的诊治和急、难、重症的初步处理能力,口腔修复工作的基本知识和一些操作技能;能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4.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5.掌握医学文献检索、资料调查的基本方法,具有口腔医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初步能力;
6.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能较熟练地阅读专业外语书刊;
7.具有计算机应用的基本能力;
8.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能对现有知识、技术和信息进行批判性的评价,有效地解决问题。
二、修业年限和时间安排
1. 修业年限为五年
2. 时间安排
公共基础课程学习,时间1年
医学基础课程学习,时间1.5年
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学习,时间1.5年
临床实习,时间1年
3. 时间分配(周)
学年 |
教学 |
考试 |
军训 |
入学教育 |
实习 |
毕业论文 |
假期 |
合计 |
一 |
37 |
4 |
|
|
|
|
11 |
52 |
二 |
36 |
4 |
|
|
|
|
12 |
52 |
三 |
36 |
4 |
|
|
|
|
12 |
52 |
四 |
36 |
4 |
|
|
12 |
|
|
52 |
五 |
10 |
|
|
|
38 |
|
4 |
52 |
合计 |
155 |
16 |
|
|
50 |
|
39 |
260 |
三、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1.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2. 主要课程
必修课主要课程包括:
数学、物理、化学等公共基础课程。人体的构造、代谢与能量等人体疾病与健康基础课程。循环、呼吸、消化系统等器官系统整合课程。
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口腔基础医学、牙体牙髓病、牙周病、口腔黏膜病、牙列缺损缺失疾病、口腔颌面部非肿瘤、牙列及颅颌面畸形、口腔颌面部肿瘤、口腔种植、儿童口腔疾病、口腔公共卫生等临床及口腔专业课程。
选修课:要求学生在五年学习期间必须修满20学分。
四、教学基本要求
1. 加强早期临床科研训练,通过指定选修将专业临床学习和早期科研训练贯穿整个本科学习阶段。
2. 注重加强实验、实习、实践教学的环节。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动手能力。
3. 加强临床思维的培养和终身学习能力。通过PBL、CBL、在线学习和课堂学习的混合教学,切实培养学生的专业思辨能力和基本临床操作和诊疗技巧。
五、成绩考核及学位授予
为检查教学效果,复习巩固所学理论,学生应按教学进程表的规定进行学期或学年课程考试,此外学校组织两次综合考试,即医学基础课程综合考试和临床课程综合考试,各学期、学年和综合考试内容均应以实施的教学大纲为依据,注意测试学生的分析、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实习结束后,进行毕业临床操作技能考核(包括口试)和专业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工作条例》授予口腔医学学士学位。
必修课均为考试课程,按百分制记分。学生必须取得必修课的总学分,方可毕业和申请学位。选修课为考察课程,按百分制记分并折算学分,学生在毕业前必须修满20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