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推动上海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吸引各国优秀学生、学者到上海学习和研究,上海市人民政府自2006年起设立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用于资助外国优秀学生到上海留学。
一、奖学金类别和内容
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分为A、B两类。
A类奖学金(全额奖学金):包含相应学制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本科生2500元/月;硕士生3000元/月;博士生3500元/月)和综合医疗保险费(800元/学年),适用于本科、硕士、博士和本科预科阶段学习。
B类奖学金(部分奖学金):包含相应学制期间的学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800元/学年),适用于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习。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外国国籍,身体健康。
2、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申请就读本科者,须高中毕业,年龄不超过25周岁;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学业成绩优秀。
4、满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相关申请项目的语言水平要求。
5、符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相关申请项目的其他规定条件。
6、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它各类奖学金。
三、申请流程
奖学金将在录取后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表现择优评定授予。
四、日常管理
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学校将指导其办理签证、入学报到和注册等相关手续。
奖学金生原则上第一年由学校统一安排入住学生宿舍。
奖学金生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由各接受院校对本校的各类奖学金生的年度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考勤情况、行为表现、奖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并公示后报上海市教委。评审合格者,可获得下一学年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者,奖学金将被中止或取消。
上海市教委和各院校每学年将组织各类留学生,特别是奖学金生开展“感知中国”、“学在上海”等主题教育活动,让奖学金生体验中国和了解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