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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之星”的通知

时间:2025-10-10 浏览次数:

一、评选对象

参评人必须为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学位留学生。


二、评选标准

1. 参评人思想品德端正,作风优良,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 参评人学业优秀,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3. 参评人需在知华友华、推动中外友谊、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校园文化等方面表现优异;

4. 原则上已获得往届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之星”荣誉称号的留学生不再参评。


三、选拔程序

1. 推荐报名(即日起至1022日):医学院按照评选标准,积极推荐,细致遴选不超过2人。

2. 材料审核(10月下旬):组委会将依据评选标准组织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参评人可进入初评环节。

3. 初评(10月下旬):组委会将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共选出不超过15名参评人作为最终候选人进入终评环节。

4. 终评(11月上旬):举行终评大会,评选环节包括“我的留华故事”演讲、文化认知展示、专家提问等,产生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之星”与“留学生之星”提名奖。


四、申请材料:

医学院留学生1016日前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lbqch@shsmu.edu.cn,邮件主题格式:学院+“留学生之星”推荐材料。具体包括:

1. 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之星”评选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

2. 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之星”推荐表》(见附件2);

3. 成绩单

4. “我的留华故事”一篇(题目不限),写作语言建议为中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

5. 个人简历一份,自高中阶段开始,使用语言建议为中文;

6. 参选个人提交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以及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个人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3-5张,大小1M以上);

7. 其他材料:相关获奖证明、活动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荣誉及奖励形式

获奖者将被授予上海交通大学“留学生之星”或“留学生之星”提名奖荣誉称号,学校为每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留学生教育中心

202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