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归档?

1、科研项目档案工作是医学院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海市档案条例》及有关的法律与法规的规定,必须归档。

2、科研项目档案是重要的科技信息资源,也是学校重要的无形资产,做好归档工作能切实保障医学院和科研教师的合法权益。

3、医学院档案馆具有完善的保管条件,并严格按国家规定为科研教师保守技术秘密和提供利用服务,是保存各类重要档案的最佳场所。

二、哪些科研项目材料要归档?

1、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包括863973985计划、国家各类基金及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等。

2、上海市纵向科研项目,包括上海市各类基金、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等。

3、医学院科技基金项目,包括基础医学院研究基金项目等。

4、横向各类科研项目。

5、获市级以上(含市级)奖项的科研项目。

三、应归些什么材料?

1、课题立项的批复、申请书、项目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可行性方案。

2、实验原始记录、科研项目计划(年中、年终)执行情况表。

3、研究工作总结、技术报告、鉴定(或验收)报告、结题报告、科技查新报告、经费结算表、如有已发表论文,作为附件。

4、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奖状等。

5、科研项目应用转化阶段,各媒体关于成果应用的报道材料。

四、课题组应做些什么?

1、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指定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责任人,并由归档责任人到医学院科技处领取实验记录本、科研项目文件材料归档须知、科研项目文件材料归档审核表、备考表等。

2、研究过程中,归档责任人按照归档要求做好课题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工作。

3、项目结题时,归档责任人填写归档审核表、备考表,将应归档的材料整理后交到基础医学院科研办,并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由基础医学院科研办审核通过后在归档审核表上盖章确认。

4、成果认定后,归档责任人将有关材料(如鉴定或验收证书、申请书、专家评审意见等)补齐并交基础医学院科研办。

几点说明:

1)归档审核表上的“档案数量”、“保管期限”、“密级”几栏空着,由医学院档案馆填写。

2)备考表上注明需要说明的情况,例如:缺哪些材料以及缺少该材料的原因、哪些材料不是原件及其原因,哪些材料需要保密等;如果没有需要说明的情况,则不必注明。

3)备考表上“立卷人”一栏由课题组归档责任人签名,“检查人”一栏由课题负责人签名。

4)每年全部科研项目档案归档结束后,由档案馆向基础医学院科研办出具移交清单。

5)如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医学院档案馆业务指导室陈履敏老师,电话:776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