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介绍
为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宽厚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扎实的基础和临床医学知识,医学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新医科”卓越医学创新人才,以促进医学教育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更好地适应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学校从就读高校为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其中就读专业所在学科为一流学科优先),达到推荐免试条件且获得推荐名额的,在非医学专业学习、有志于医学的优秀本科生(2026年本科毕业)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本试点项目旨在培养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达到我国医学教育标准,具备扎实的工(理)科或文科知识与技能背景,具备分析、创新、跨学科团队合作能力的医工、医理等学科交叉能力的复合型卓越医学创新人才。
本试点项目2026级开始实施四年非医专业学习(学生本科阶段的学校)、四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习(MD)后,继续攻读PhD或根据职业发展不同选择进入至少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校提供最优的课程师资团队与导师团队。四年临床医学专业核心课程包括:人体健康与疾病导论、基础临床纵向器官系统整合模块课程、其他医学专业课程、医+X交叉课程等,实行早期接触临床、双导师制和全程科研训练;学生毕业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及答辩,符合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博士(MD)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MD学位;继续攻读PhD学生若符合PhD学位授予条件者则授予PhD学位。
本试点项目教育教学方法以小组教学为主,鼓励学生自主学习,采用以案例为基础教学、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等。在临床实践教学中真正融入病房医疗团队的教学模式,强化临床能力、职业素养、领导力、科研能力及医工医理等学科交叉能力的培养。临床课程及见习、实习均在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进行。
二、机构与原则
本试点项目招生工作在上海交通大学和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临床医学专业改革试点项目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
本试点项目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实行“‘申请-审核’+复试”考核机制,采取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方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收对象与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申请人的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招考体检标准。
(二)就读高校为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其中就读专业所在学科为一流学科优先),达到推荐免试条件且获得推荐名额的优秀本科生(2026年本科毕业),在非医学专业学习、有志于医学。(A类36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详见:http://www.moe.gov.cn/s78/A22/A22_ztzl/ztzl_tjsylpt/sylpt_jsgx/201712/t20171206_320667.html)
(三)英语水平要求CET6≥425或TOEFL≥90或IELTS≥6.5。
四、招生计划
本试点项目2026年度招生计划不超过30名。
五、申请办法
(一)线下材料提交
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26级临床医学专业博士改革试点项目申请表”一份(请用A4纸打印),申请表中须填写本科阶段已修医学预科课程情况;
下载地址:https://www.shsmu.edu.cn/jwc/info/1020/5334.htm。
2.个人陈述;
3.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上海交大学生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即可);
4.身份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英语CET6级或相当水平的英语能力考试(包括托福和雅思)成绩单扫描件;
6.申请者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7.专家推荐信2份,推荐人要求高级职称,推荐信需要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的信笺纸,有推荐人的亲笔签名;
8.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申请者获得推荐资格的证明信(证明信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否则申请无效),此项如因时间关系确有困难,可延至复试时提交。
(二)线上申请
发送申请简表至zsb@shsmu.edu.cn,简表下载地址:https://www.shsmu.edu.cn/jwc/info/1020/5335.htm。
六、选拔程序
(一)初审
招生工作小组将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报考条件者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发出复试通知。
(二)复试
复试采用多站迷你(multiple mini interview, MMI)多学科背景专家组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申请人语言组织能力(包括中英文)、个性、心理特征和学医的适应性。采用多学科背景专家联合面试,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全面体现招生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结合推免生平时在校学习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业务素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价值观、对医学的热爱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综合考察。
根据复试评分排列名次,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和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招生网站公布。
七、录取流程
(一)拟录取告知
拟录取及候补拟录取名单在招生网站公布后,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并要求限期回复确认;如有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或由于其他原因无法被录取,将按照候补拟录取名单中的顺序通知候补考生递补。
(二)线上报名与确认
1.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必须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等相关手续。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2.医学院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拟录取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待录取通知为准,并在收到后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确认,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3.医学院将根据“推免服务系统”上确认的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在“上海交大研招网”(http://yzb.sjtu.edu.cn)上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上报教育部备案。
(三)体检
拟录取考生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体检,医学院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如下补充: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医学院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医学院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医学院不予录取。
(四)正式录取
经考生确认、体检合格,并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进行正式录取。我校将根据博士生录取工作的整体安排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其他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拟录取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3.拟录取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要求;(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4.如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可根据情况修改及调整招生办法。本招生办法解释权归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所有。
九、日程安排
1.线下材料提交及线上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12:00
2.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十、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227号东2楼604室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233联系人:马老师、朱老师、王老师 邮箱: zsb@shs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