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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学院院本部申报2022年上海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浏览量:时间:2021-12-28


院本部各部、处(室)、学院、下属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本市2022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及Ⅱ类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沪继教委办发〔2021〕9号)精神,现将2022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院本部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新项目申报:2022年1月23日前,下载填写“【附表】2022年上海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发送至jjxyssmu@126.com,由继续教育学院进行上海市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填报。

2.形式审查:2022年1月24—25日,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

3.项目初审:2022年1月26—28日,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进行。

4.项目修改与提交:2022年1月31日—2月10日。

5.项目负责人请于2022年2月14-15日,前往东1楼115办公室在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表上签字。

二、申报要求

1.按照市继教委办申报通知,市级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与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3.项目负责人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

4.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

5.项目理论课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

6.本单位的授课教师占比应不低于50%。

7.市级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每个项目只能在一处申报。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时,应根据项目内容,合理确定举办天数、所授学分和招生人数。学分数根据3学时1学分,1天6学时2学分计算,学时数如有增减,则按照四舍五入法计算(以系统为准)。

8.以学术年会作为名称申报2022年市级项目,所授予学分不得超过5学分。

9.申报项目时,需填报收费金额,如免费,则填‘0’。

10.其他注意事项参照《关于申报上海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问答》。

三、联系方式

黄毅溦,63846590-776274,13818420774,jjxyssmu@126.com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