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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学院学生集中办理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通知

作者:浏览量:时间:2020-11-23

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本市各类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集中办理大学生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中心[2020]95号)、《关于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20]10号),现集中办理交大医学院学生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学籍在医学院,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外国留学生除外);

  2、学籍在医学院,接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的非在职研究生(外国留学生除外);

  二、缴费金额及待遇

  1、缴费金额:2021年缴费金额为180元/人

  2、参保待遇:

  (1)大学生就诊实行医学院门诊部首诊制;学院内门诊部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院支付90%,个人自负10%;

  (2)校外门、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线300元。一个自然年度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学校支付70%,个人自负3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学校支付60%,个人自负4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学校支付50%,个人自负50%。校外门诊先到医学院门诊部开转诊凭证(后期学生可以凭辅导员签字及临床医学院盖章在实习医院就诊)。急诊、住院无需转诊。

  (3)办理住院须在入院前一周之内到医疗门诊部开具住院结算凭证。出院时,就诊医院将凭住院结算凭证按大学生居保进行医保结算。

  住院发生的费用由医院和医保中心直接结算。大学生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置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支付80%,个人自负2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支付75%,个人自负2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支付60%,个人自负40%。

  三、缴费方式、时间及缴费凭证的获取

  缴费时间为:11月24日(本周二)至12月4日(下周五)

  缴费方式:

  1、“支付宝支付”方式:通过支付宝搜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并关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生活号,进入“学生缴费”进行缴费;

  2、“微信支付”方式:通过微信关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公众号,点击“走进交医-学生缴费”进行缴费;

  缴费凭证获取方式:可登录上海税务官方网站在线下载。方式如下:

  1. 登录上海市税务局网站(网址:shanghai.chinatax.gov.cn);

  2. 点击“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人登录”实名注册后登录;

  3. 登录后在首页界面“我要办税”模块中选择“社保费办理”,在左侧选项中选择“证明开具”,点击“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开具”

  4. 选择相应的费款所属期和险种,点击“查询”后即可查询缴费明细;

  5. 在“缴费明细”模块中,点击“缴费证明申请”,界面跳转后,点击“查询”

  6. 当状态显示为“制作成功”,便可进行证明下载。

  为保证同学们能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请同学们务必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费用。

  友情提醒:

  1. 2021年的毕业生以及非毕业生因故需明年离校的同学,符合参保条件的,建议缴纳2021年度大学生城乡居民医保费参保,以确保离校后在尚未落实工作的情况下能够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2. 2020年底前因故需办理离校,2021年需要在本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19-59周岁档),而不继续参加大学生居保的同学,请在本次集中办理医保缴费截止日期之前到医疗门诊部注销明年的医保信息,以确保不影响参加明年的城保。

  3. 港澳台学生办理医保的有效证件为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和居住证。如入学时向医学院提供的是港澳台当地身份证号的同学,请及时与医疗门诊部联系更改有效证件号。

  4. 缴费期间如有问题,请联系医疗门诊部776592(分机)毛医生。


  医疗门诊部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