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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办理集体户口相关手续的最新告知

作者:浏览量:时间:2020-09-23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人口管理最新政策要求,针对证件签发和身份证办理较之前有一定变化,为了规范医学院集体户口的管理,同时方便师生办理相关户籍手续,在此给大家作以下说明,望有需求的各位师生员工知悉。

证件签发:

新的办理要求:今后学生开具户籍证明,须持真实、有效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非在读的同学不再开具户籍证明,故武保处也不再提供户籍证明申请及情况说明。需要户籍证明的同学,应将户口迁出,然后前往新的迁入地(新的迁入地自行确定且当地户口可落)落户,再办理户籍证明。

关于《个人户口卡》暂不支持办理,在职职工可以凭户籍证明以及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

异地办理身份证:

户口在医学院集体户办理身份证:

以上三份告知单,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公安人口管理”,点击告知单后选择获取。


武装保卫部处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