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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院本部申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浏览量:时间:2020-07-20

院本部各部、处(室)、学院、下属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2021年本市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沪继教委办发[2020年]5号)精神,现将2021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院本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2020年7月17日—8月4日

下载填写“【附表】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并发送至jjxyssmu@126.com,并于8月3-4日前往医学院东1楼115办公室系统填报

2、项目评审:2020年8月5-9日

3、项目修改:2020年8月10-12日

二、申报要求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单位统一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详见“【附件】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3、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时,应根据项目内容,合理确定举办天数、所授予学分和招生人数。

4、以学术年会作为名称申报2021年国家级项目,所授予学分不得超过5学分。

5、鼓励申报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

三、联系方式

黄毅溦,63846590-776274,13818420774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7月17日